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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有关婚外恋破裂后引发的恐吓

 04-21 00:39  悬赏 0  发布者:elily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7)
A女士已婚,和B男子发生了婚外恋,两人一起出去时的消费,都是使用B男子的信用卡刷卡消费,但签单上的签名是A女士的笔迹。后来A女士意识到家庭的重要,就与B男子说要做个了断,B男士一直以威胁的口吻逼迫A女士继续交往,称“你不给我好日子过,我也不会给你好日子过。”可是A女士执意要结束这段错误的行为,想做个了结,于是给了B男子一万元,说以前的帐就此结清,B男子也收下了钱。(只是没有证据可证明B男子收了钱)
现在B男子恼羞成怒,直接找到了A女士的丈夫,破坏了A女士家庭的和谐。B男子拿着以前的签单不断骚扰A女士,说A女士欠他钱,还说不会给A女士好日子过,要让她在家里和外面的名声全都臭掉,还发短信“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给A女士。
A女士已到警局备案,警察通知B男子后,B男子变本加厉,说要A女士死,且让她死了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B男子还到A女士的公司,和A女士的同事说A女士是卖淫的,等等一系列毁坏A女士名声的话。现在A女士精疲力尽,整天都活在恐慌当中。
由于B男子没有动手,警方也无法处理。除此之外,A女士还能怎样保护自己呢?

{由于法律知识欠缺,问题分类可能选错,尽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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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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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4月21日 08时33分

  根据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
  同时B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名誉侵权,A女士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侵权,并可以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4-21 00:48
属于侵犯名誉权,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4-21 08:01
属于侵犯名誉权
回复时间: 2009-04-21 09:21
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4-21 13:59
侵犯了A女士的名誉权。
回复时间: 2009-04-21 14:25
对方侵犯了A女士的名誉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4-23 17:10
可以起诉到法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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