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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如何变更

江苏-苏州 01-10 16:12  悬赏 5  发布者:KrS6012 回答:(2)
老公和我是再婚,07年他在我们婚前几个月贷款购买一套房产,因要贷款30年,按他的年龄银行不给贷,所以以他和前妻的女儿名字贷款。这样按政策,房产证上要有他女儿的名字,他女儿成共有人。婚后我们共同还贷。事实上他女儿未出一分钱及未负责还贷。现在我们已协议离婚,协议上写明孩子归我抚养,房子归我,房贷由前夫归还。请问协议 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我应该如何办理过户,如无效我应该如何主张我的权利。 按协议,是否可以将我前夫的名字换成我的名字,这个需要他女儿的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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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10 21:32
如果是你们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是有效的,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也需要他的女儿同意的。
回复时间: 2011-01-11 16:38
需要他女儿同意,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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