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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婚前房婚后还贷

 02-02 13:17  悬赏 0  发布者:haohu3……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济南 回答:(15)
1.我与我对象于去年12份领证结婚(还没有正式举行仪式),婚前我对象自己付的首付(婆婆拿了大概不到3万,占的比例不高),贷款买的房子,属于有房有贷,还没收房,房产证未下。
2.之前,我父母准备30万给我们结婚举行仪式后还房贷,但是领证之后,我婆婆打算不给我们彩礼(3万而已),也不打算还贷款,一个劲地催促我家还贷款,让我们心里很不舒服,因为之前我们家对钱这方面没想太多,所以婚前应该咨询清楚的没关心过,婆婆这一变脸,让我们有些措手不及。
3.这房子是有贷的,所以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有些难,就算是我父母给了30万,他父母一分不还的话,贷款还是没还清。是不是我们家交了一大部分房贷,房产证一时半会儿也写不上我的名字,就算写上了,还不是我们的共同财产,不知我这样理解对不对?

我现在想咨询的问题是
1.如果现在给我对象家首付的一半,再让我对象写个证明之类的,证明我们是婚前给的,是否可以算共同财产,房产证上是否可以写我的名字?
2.如果我父母在外地有一套房,单独在济南再买一套房子,不足90平,是否算二套房,是否可以买?要是以我的名义买呢,那是不是成了我跟对象的共同财产?
3.如果我以后跟我对象共同还贷,还要注意什么?
4.还有什么其他更好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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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02月03日 09时39分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该房屋是男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应当认定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产权全部归男方一人所有。就算要加上你的名字,也必须要男方同意,更何况房屋贷款还清之前是办不了加名手续的,即便能办,男方也不一定能同意,你在婚后实际参与的还贷,也只能要求男方做相应经济补偿,和产权无关。所以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5-02-03 09:42
1.如果现在给我对象家首付的一半,再让我对象写个证明之类的,证明我们是婚前给的,是否可以算共同财产,房产证上是否可以写我的名字?
写不了你的名字。
首先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订完毕,房产证虽然没有办下来,但产权已经确定了,归男方个人所有,和你无关。即便你把首付款给男方家里,也无法购买该房屋的产权,顶多算是你对男方家的赠与,当然,你们可以让男方写协议,约定该房屋属于你们共同财产,但这个只能认定为男方对你的赠与,而无法在法律上确认房屋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更何况对于房屋赠与来说,必须要过户赠与才完成,在赠与完成前,男方可以随时撤销赠与。而且对于有贷款的房屋来说,在贷款还清之前,根本办不了增加共有人登记手续。
我的补充: 2015-02-03 09:44
2.如果我父母在外地有一套房,单独在济南再买一套房子,不足90平,是否算二套房,是否可以买?要是以我的名义买呢,那是不是成了我跟对象的共同财产?
现在的房屋政策已经有所改变,只要名下没有房产,就可以算首套,和面积大小没有关系,所以你父母名义购买房屋没有问题,可以算二套。
但如果以你的名义购买,即便只登记在你一个人的名下,那么基于婚后取得,该房屋会成为你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一半产权。不过有一个办法,可以以你的名义购买,并由你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你一人名下,这样即便是婚后购买的,也可以认定是你个人财产,和男方无关。购买房屋的款项,从你父母账户直接转账给房屋卖方即可。
我的补充: 2015-02-03 09:45
3.如果我以后跟我对象共同还贷,还要注意什么?
对于共同还贷,只要有实际参与的,可以要求产权人给予相应补偿,所以你要参与还贷的,留下还款记录即可,比如从你的账户将还贷的款项打到还贷的卡上,银行直接扣款,能够证明你的还贷事实和金额即可
我的补充: 2015-02-03 09:47
4.还有什么其他更好的方案?
如果男方同意,可以要求男方签订一个赠与协议,赠与你一半房屋产权,注明该赠与不可撤销,并办理公证,等房屋贷款还清之后,再办理更名手续,将你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这样你就可以取得一半房屋产权了。如果男方不同意,你是肯定不能取得房屋产权的,不建议你参与共同还贷,因为即便是参与了,将来一旦有离婚风险时,也只能要求男方退还你参与还贷的金额,到时候男方给不给你退那还不好说了,没必要折腾。
追问:

谢谢律师的耐心回答,有一个问题,签订了赠与协议,我给了男方家首付一半之后,在我们共同还贷款期间,即使赠与我一半房屋产权,是不是也没有一半房屋产权。

回答:

是的,在贷款还清之前,即便签订了赠与协议,并公证后,房屋产权也不是你的,因为还没有加上你的名字,赠与没有完成,房屋产权还没有转移呢。只能等贷款还清以后,加上你的名字,房屋产权才正式转移。

追问:

谢谢,还有一个问题,律师,什么是保留还款证据,首付的一半还有每月的还贷,是不是只要把钱打到还贷款的银行卡里就可以了,至于是否拿来还了房贷就不用管了,。

回答:

你要证明这笔钱是用于还贷款卡了才行,比如通过银行转账,在每月扣房贷之前一日将钱由你的账户直接转入扣贷款的银行卡中,有转账记录就行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02 13:45
你这个问题,问的还是比较及时的,首先这个房子,在你们彻底还清贷款并加上你的名字前,都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没你的份额,这个是根本,即使你们写了什么出资证明,也只是一个证据而已,一个债权证明,证明你出过钱,但房子还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你最多也是分钱,房子也不是你的,你父母的可以在济南买,但这个最好再去房管局详细问问,最好不要以你的名字买,除非你父母在购房时写清楚,单独出资,并注明是赠给你的个人财产,这个一定要写到房产档案里,否则就算你夫妻共有财产了,婚后共同还贷的,一般都是夫妻共有部分,一人一半。如果真想分清楚,就个人买个人的房子,写清楚都是个人所有,就没有争议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2-02 13:58
因为写不是你的名字,所以房产不是你们夫妻共有,但婚后有还贷,所以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有你的。

1、可以与你爱人签订协议,证明是共同出资购房并保留出资证据。这样虽没有你的名字,但仍是夫妻共有,将来能办更名时有权要求你爱人加名。
2、是二套房。几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因你们已婚,他名下有一房,你再买,是二套房。
因是婚后所购,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你们夫妻另有约定,或者你父母全款并登记在你个人名下的除外。
3、保留还款证据,将来有权分他名下房产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
回复时间: 2015-02-02 14:01
1、你对象写证明,就是共同财产;没有还清贷款,不能加名字的;2、房产登记马上联网了,在那有一套房,在买都属于二套房产,现在已经取消二套房限购了;你父母以你名义买房,你和你对象可以出具书面说明或者证明,证明你是顶名,房产属于你父母所有,即可。3、共同还贷款,谁的名义或者工资或者公积金都可以,都是共同还贷款,不需要注意书面;4、你们夫妻还可以“夫妻财产约定”约定谁谁名下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追问:

如果我家婚后只出首付的一半,然后共同还贷,算是共同财产么?不好意思,有一点我没说清楚,我父母退休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不了了,想以我的名义贷款买房,实际付首付(可以付7成以上)及还款人为我父母,这种情况,我需要注意什么么?谢谢

回答:

1、属于共同财产,但是一定要你老公明确的书面承认,你们家出资一半首付婚前购房,是你们的共同财产;2、婚后,你父母出资以你的名义办理商业贷款买房,应该由你们和父母签订一份协议或者说明,目的就是证明“证明你是顶名,是你父母出资并且他们自己归还贷款,房产属于你父母所有,和你们夫妻没有关系即可(你老公必须到场参加签字,怕的就是他以后反悔)。

回复时间: 2015-02-02 14:28
您好,稍候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我的补充: 2015-02-02 15:00
您好,你这种情况,属于“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形,主要参考法律依据是《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如果加上你的名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界定为一人一半。如果没有加上你的名字,则依据上述《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分割,届时,房子归你对象(婚前婆婆出的3万视为她子女的赠与,与你没有关系,仍视为你对象自己以个人财产付的首付),你对象按婚后的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子增值的部分给补偿,(在婚后,你父母出的30万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一人一半,补偿时可以要回15万)。
2、建议:1)可以签订一份夫妻婚内财产协议,明确说明,房子是你对象婚前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特别约定“双方自愿一致同意,该房产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不分份额或者各自所占有份额为多少”,这样,将来如果分割一般会按一人一半或者按约定的份额,也可能适当向有困难的一方略微照顾一点点。2)你父母出的30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意思说,你可以在婚内 财产协议中明确写明,这30万是对你个人的赠与,这将是你的个人财产,不会一人一半,没有明确说明,将是一人一半。3)如果条件允许,你父母可以一次性全额买下一处房产,并登记在你的名字,这样就是你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综上,这些都是法律允许的,但容易对夫妻感情产生影响,在利益与感情之间,在信任与风险之间,作出选择的只能是你自己,衷心希望你婚姻美满幸福。
3、再购房属于第二套房。

如有疑问,请追问;如您满意,请采纳,谢谢支持!
我的补充: 2015-02-02 15:02
共同偿还贷款方面,工资或者公积金都是共同财产,均是共同还贷,不需要注意书面
我的补充: 2015-02-02 15:08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在婚后,你父母以你的名义出资买房,登记在你名下,一般认为是对你夫妻的共同赠与,房产也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你与对象书面明确,你父母借用你的名字买房,仅登记在你的名下,实际为你父母所有,这是可以的;但也有风险,几十年后,你父母百年(衷心祝福你父母健康长寿……)时,这将是涉及遗产问题,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归你个人,则即使你继承所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5-02-02 14:30
您好!
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现在给我对象家首付的一半,再让我对象写个证明之类的,证明我们是婚前给的,是否可以算共同财产,房产证上是否可以写我的名字?
可以与你爱人协商,将来能办更名时有权要求你爱人加名,这样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我父母在外地有一套房,单独在济南再买一套房子,不足90平,是否算二套房,是否可以买?要是以我的名义买呢,那是不是成了我跟对象的共同财产?
是二套房。几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因你们已婚,他名下有一房,你再买,是二套房。
3.如果我以后跟我对象共同还贷,还要注意什么?
保留还款证据,将来有权分他名下房产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2-02 15:03
你好,据你所述。
1:可以签订协议证明是二人共同出资购买,房子属于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等到以后可以过户的时候再办理过户手续
2:你好,属于二套房。如果用你的名义买,属于婚后购买,是夫妻共同财产。
3:保留共同还贷的证据,或者双方签协议证明房子是二人共同还贷
4:建议在能办理过户的手续尽快办理。
回复时间: 2015-02-02 21:13
1、夫妻一方在婚前交的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在离婚时,一般原则是由登记那方所有,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房产增值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2、如果你的父母给你买房,明确表示赠与你的,并登记在你的名下,那么,该房产是你的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5-02-03 09:57
你好,1、你们可以签订协议证明是二人共同出资购买,房子属于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等到以后可以过户的时候再办理过户手续;
2:属于二套房。如果用你的名义买,属于婚后购买,是夫妻共同财产。
3、保留还款证据,将来有权分他名下房产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
回复时间: 2015-02-03 21:27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婚前购房,虽然没有拿到房产证,而且也还是有贷款的情况下,如果将来发生变化,那么也是属于男方婚前个人房产,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
    2、因此,你所说的你家拿出多少钱(30万元)还贷,那么如果算是你们俩的共同借款(你们夫妻俩人写下借条)到时候你们夫妻俩人如果有钱了共同归还,不然由你们家出钱来归还贷款,本律师认为不妥,将来也无法说清楚;
    3、对于你所说,无法加上你的姓名,那么该房产只能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哪怕是男方写个证明,到时候也只能按照借款的形式返还给你,如果该房产在你们共同还贷结束获得房产证以后,经过相关机关能够将你的姓名加上,将该房产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时,才能够完全成为真正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不动产都是以登记主意为原则,男方现在能够写东西,但是如果将来发生变化,那么很多种说法都对你不利,因此,建议三思;
    4、对于你父母亲已经有一套房产,不管是在何地购买的,如果再行购房,都属于第二套房产,买是可以买的,但是,相应的税费方面就不会享受优惠,或者将会增加;
    如果以你的名义购买,那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来看,你父母亲出资以你的名义购买房产,属于对你个人的赠与,因此,应当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5、如果你以后与男方共同还贷,那么建议你们自力更生的赚钱还贷,至少你们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首先共同生活与共同还贷期间也能够检验和增进你们夫妻之间共同抵御和防患多种压力,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培养夫妻感情,那么即使将来你们有钱了,也能够同甘共苦。
    建议尽量不要直接拿你父母亲的钱去还贷,即使需要,那么也应当先作为借款借过来以后,还贷后你们又共同归还你父母亲的钱,这样也能够检验你们夫妻之间以及你与公公婆婆之间的真实感情和各方面的生活情况;
    6、还有一个方法就是,先从你父母亲那里将钱借过来归还贷款,归还贷款以后,拿上房产证以后,由男方将该房产一半的权益赠送给你,那么这样就可以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也就是说将房产证上的姓名加上你的姓名,将该房产变更为你们俩的,这时候,就看你们是否再继续保留你们向你父母亲的借款条的问题等。
    建议你与男方积极沟通,不要让你婆婆的某些说法或者某些言语影响你们之间的各方面情况,对于房贷问题,你们俩积极协商,建议共同面对,才能够更好的在一起长久生活。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者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04 05:55
可以约定共有,但一般是加不了名字
如你父母出全资,登记在你个人名下,属于你个人财产
婚后任何一方还贷,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都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的一半。
签署协议约定共有或还清贷款后加上你的名字。
回复时间: 2015-02-04 08:59
房产不是你们夫妻共有,但婚后有还贷,所以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有你的。
回复时间: 2015-02-04 11:44
一,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该房屋是男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应当认定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产权全部归男方一人所有。房屋贷款还清之前是办不了加名手续的.。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如果以您的名义购买属于第二套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保留还款证据,将来有权分他名下房产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如果你的父母给你买房,并登记在你的名下,要明确表示赠与你个人的。
四,建议:可以要求男方签订一个赠与协议并公证。等还清贷款到房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也就是说房产证上的姓名加上你的姓名,这样子您就拥有房子一半产权保险一点。
回复时间: 2015-02-04 16:17
婚后还贷作为债权债务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2-0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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