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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

上海 01-10 19:52  悬赏 0  发布者:940109……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于1991年经劳务输出公司招工到上海港宝山码头工作。93年经过培训从事叉车操作岗位至今。报酬是以计件工时计算,但是我的工时单价低于港区正式工2元每工时。年终奖比正式工少1万多。我的合同是和劳务输出公司签订的。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补回我以前的工时差价和奖金差?如果可以,我应该向劳务输出公司要还是向港口单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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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0 20:30
您好!最好带上签订劳动合同当面咨询,本所是提供免费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1-10 21:19
已答复。
回复时间: 2011-01-10 21:27
你好,向劳务输出公司要,协商不成的话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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