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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快递店有条件赠送给别人经营,尚有些款项他们未按时结清咋办

广西-南宁 02-02 23:47  悬赏 20  发布者:hua613 给我留言  回答:(0)
2014年11月1日,新接手一个快递店,交了加盟费2万,押金1万,另有2万元转让费。当时正值双11,由于没有面包车,做着很辛苦,再加上本店刚成立1年左右,业务量偏少,不好招人。我做了一个月后便决定不做了。于是在同年12月8日,将店有条件赠送给龙女士做。条件:(1)我如果有需要去她那发货可按成本价发货。(2)她要转让本店必须经过我的同意,并且转得多少钱双方各半,用于弥补我个人损失。合同如下:

中通快递XXXX分部经营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根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均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中通快递XXXX分部经营权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的,统一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 经营权转让
甲方同意将中通快递XXXX分部经营权赠送给乙方经营,乙方自负盈亏。
二、 双方约定
(1) 乙方同意将甲方中转押金(10000元)、面单、发票、信封、转运费、系统余额等款项退还甲方,总计16000元。
(2) 甲方尚未下发的款项(派费、索赔仲裁费),乙方需在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结清,也可提前结清。
(3) 甲方承诺将中通快递XXXX分部经营权赠送给乙方经营,自签约之日起,全部经营活动由乙方负责,自负盈亏。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快递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通快递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合法经营,如发生违法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乙方负责日常的经营活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索要任何费用,也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 若乙方欲转让或易主该分部时,需与甲方就转让形式、转让费用等协商一致,所得费用双方各半。乙方无权单方面决定转让及易主事宜。
(6) 甲方有权按成本价(面单费+系统扣费)到乙方收货点发货,乙方应理解并配合。
(7) 甲方有义务教会乙方整个业务流程,对于甲方尚未熟悉的业务,乙方应主动向中转客服及同行学习。
(8)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 违约责任
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双方需共同遵守,若出现违约情况,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2月8日签协议,当时龙女士说,最近经济紧张,只给14000,先欠我2000
,并出具欠条,承诺12月31日前还清。而她问我何时能把名字过户至她名下,我说等你把钱交清了就带她去过户,当时她并没有异议,过后也未曾与我提过过户的事。12月31日后,我再去问龙女士追收欠款,而龙女士说暂时还是没钱给我,我当时也不急用,所以就说你什么时候有再给咧,当时也未曾叫她再写一份欠条。除了欠款2000,11月份的派费,12月份我还有8天的派费也于2015年1月26号下发到快递系统中,而此时也快到过年,因此我1月30号发QQ信息给她,叫她整理一下我的派费得多少,发来我看看,尽快打给我。信息未回,我估计她应该正在弄,没理会。2月1日我又发QQ过去问钱什么时候能给我。没过几分钟,她便打来电话,说我都没有把名字过户到她名下,她怎么可能先给我钱。我说之前咱已经说好先还完钱再过户给你的,她则狡辩称因为当时没有想好。因此现在她要求我先过户再给钱,而我则坚持先还钱,再过户。双方现在就这么僵持着。眼看着派费下发7个工作日内结清日子就要到了。我想请问律师,我现在应该如何做?如果再7个工作日之内她未能按协议要求支付我的派费,我是否可以据此起诉她赔偿违约金5万,支付派费、欠款。成功的概率有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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