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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广西-柳州 01-12 05:04  悬赏 20  发布者:smallg……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现在是家庭主妇,婚后有一孩子,然后丈夫和他人合股(两人股份各50%)创办一家公司,共投资了40万,也就是我丈夫投20万,其中14万是银行贷款而来,6万是我们的积蓄。

现在丈夫要离婚,说公司财产属于他的,孩子他要,一分钱都不给我,如果我要的话就要还一部分贷款。

请问这合理吗,我是不是应该可以拿那6万的一半而不用还贷款,麻烦律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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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1758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1-12 13:16
你好,共同财产应该给你一半,说一分不给肯定是不行的,最好委托律师给你维权。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 2011-01-12 08:05
您好,原则上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都是要均分的。
回复时间: 2011-01-12 15:06
2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


         14万是夫妻共同债务!  

       你有权利分割20万夫妻共同财产,也有义务承担14万元债务,综合折算你可以拿3万。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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