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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私人双方立字据受法律保护

 02-07 08:27  悬赏 0  发布者:一缕烟125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浙江 回答:(1)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关于农村林地纠纷的。下面我给您介绍一下情况。下面我方称为甲方、他方称之为乙方。以前古老的时候,甲方与乙方互换林地,大家都亲笔写下协议书,公证人! 而且互换后也在农村公示过。 这都快过了30年, 林权证上 也写了我们的。 他们现在就把甲方的竹子刻上了字,而且要求我们换回林地。请问 我们要怎么处理这个事情。而且 以前签的协议是否有法律保护的! 这样是不是可以让他们赔偿 我们林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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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2月07日 08时31分
受法律保护的,但是需要村委依照当时的协议和现在的状况调解处理;
追问:

对方乙方不肯调解,就坚决要争。这样子 怎么办, 村委也调解无果, 乡政府也说让我们直接找县里的林业局。 我们以前的字据写的是永久互换林地,不得反悔的。而且双方都有手指印,和签名,村委签名 。 那这个如果我们和对方打官司,我们肯定赢对吗,也可以要去赔偿我们林地的损失吧。

回答:

如果你说的情况有证据证实的,你们就胜诉,也的损失赔偿。

追问:

嗯 有的, 以前古老的字据 什么都有, 换地字据,亲笔画押。 林权证上驻车的也是属于我们的。 谢谢你。 那么 我们现在就先找林业局问问 。如果再不行就打官司了。

回答:

你们做决定,希望能够依法处理维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 ,我们会为自己维权保护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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