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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生完孩子三个月,我生孩子的时候在抢救室,老公见我生的是女孩让我带孩子走人

山西-太原 02-07 16:5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刚生完孩子三个月,我生孩子的时候在抢救室,老公见我生的是女孩让我带孩子走人。我回娘家后,他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看过一次孩子。我想提出离婚:他说彩礼必须全部退给他,并且他不会给一分钱抚养费。咨询的问题:第一:像我这种情况,我起诉的话,以什么理由起诉法院会一次性判离,并且不退彩礼,这都是他对我说的话,没有外人在场,万一他到时候不承认他说过这话怎么办?第二:彩礼现在存在我的名下,法院会怎么判?第三:我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他这一年做事说话太伤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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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07 17:47
孩子在哺乳期,男方没有起诉离婚的权利,女方可以起诉。关于彩礼,如果结婚时间不长离婚,一般情况是应当退还的,或者大部分应当退还。如果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会一次判离。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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