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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过世,爷爷的房子户口上有姑姑但是没有我,那爷爷过世后房子是否也有我的一部分呢

北京 02-07 17:1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父亲过世,爷爷的房子户口上有姑姑但是没有我,那爷爷过世后房子是否也有我的一部分呢,烦请大家帮助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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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07 17:19
你好,可以诉讼解决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2-07 21:06
您好!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2-07 17:37
你好,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5-02-07 18:00
你好,如果你爷爷没有遗嘱,等你爷爷去世后你有权代位继承你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15-02-07 18:49
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2-07 19:23
应由你爷爷的子女继承。
回复时间: 2015-02-07 21:22
你可以代位继承你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15-02-09 17:30
一般是在你爷爷过世后你有权代位继承你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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