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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意外受伤

天津 02-09 07:00  悬赏 0  发布者:PAN668……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们这是是一个路边小店30平米,主要卖点炒饼盖饭粥。店里总共一个服务员,一个厨师,店里没有营业执照。在今天快下班的时候,厨师去外面垃圾桶倒垃圾,把手划伤了,有一跟手指筋断了。目前为止已经花了医药费6000元了,已经治疗完成准备在家养伤。在这之前他已经提出辞职了。我想问一下,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担当什么责任,受伤者需要担当什么责任。谢谢了。。。。工作没有合同,没有假期,工作时间是早九点上14点下,下午是4点半上,九点下。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协议。也没有鉴定书。只有医院的收费收据。目前的钱都是我们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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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09 09:07
你好,一般按照过错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2-09 08:34
最好是协商解决,对你们很不利
回复时间: 2015-02-09 08:49
最好是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2-09 08:53
你好:不属于劳动关系,应当按照雇佣关系处理,各自承担过错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2-09 09:24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2-09 09:41
协商不处理吧
按照雇佣关系 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2-09 11:06
建议协商解决,按过错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2-09 21:06
劳务关系,按双方的过错承度分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2-09 21:07
按照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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