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医疗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王高强  陆腾达  曾令栋  王浩  
该问题已关闭

新生儿(出生6小时)在医院被烫伤如何赔偿

湖南-岳阳 02-09 13:26  悬赏 0  发布者:139750…… 给我留言  回答:(4)
2015年1月14日3点40发在湖南湘阴妇幼保健院医院出生,医生告知家属宝宝平安健康。10点该院护士抱出洗第一个澡被烫伤。满背红肿及水泡,臀部没有皮露出红色肌肉,腿部及踝部也有水泡,严重烫伤后,医院没有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医院上下统一口径,栽赃污蔑新生儿父母有性病,新生儿系母体内感染。儿科医生诊断是“4S综合征”,要家属自己找车去长沙省儿童医院救治。直到下午2点才入住省儿童医院急救。入院后,告病危,新生儿肝功能,肾功能,凝血功能都有改变,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新生儿在入住儿童医院的第2天,入院诊断已经是烫伤后,湘阴妇幼保健院还否定是烫伤,误导和干扰儿童医院的医生对新生儿的救治。贻误病情,延误治疗。在救治新生儿过程中,妇幼保健院隐瞒事实真相,一心想嫁祸于家属,好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态度一点都不诚恳,反反复复推卸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09 13:37
烫伤与不是烫伤,有医学知识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如果是烫伤,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具体怎么赔要鉴定伤残等级,医院吧烫伤说成是其他病,存在故意欺诈,应双倍赔偿。
回复时间: 2015-02-09 18:05
先申请鉴定是否医疗事故、
回复时间: 2015-02-09 18:16
治疗终结,并评残后才能确定赔偿
回复时间: 2015-02-11 09:38
向法院起诉医疗,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医疗,要求处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山东济宁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73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10
重庆 江北
人气:392680
安徽 合肥
人气:28269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67
湖北 襄阳
人气:44109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