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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3 10:25  悬赏 0  发布者:chit02……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2)
律师你好:我有一个老乡上月去一网吧上网被网吧的工作人员刺杀身亡,几天后凶手自己投案自首了,现在死者尸体还放在殡仪馆。就目前这种情况我们能否对这间网吧提出人身伤害赔偿,要怎样去处理这件事。另外就是网吧在案发后停业到前几天重新开业,昨天死者的父亲去网吧讨说法时被增城市公安局以扰乱治安为名带走并治安拘留五天合理吗?急盼回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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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1月13日 12时15分
1、如果受害者的父亲只是讨个说法,那么公安机关拘留五天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2、凶手是网吧的工作人员,而且是网吧内发生伤害,网吧有保障安全的义务。因此,可以要求网吧和凶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内容可包括:抢救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家属交通费、住宿费等等。

欢迎来电免费咨询本律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好。谢谢你。我让死者的家属同你联系,你能不能做他们的代理律师去帮他们讨个公道的说法?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3 10:50
应当向本案被告索赔,网吧没有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评论者:欧学文律师
时间:2011-01-13 13:05
网吧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咨询QQ403274213广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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