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吴健弘  陈利厚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责任认定~!~

福建-宁德 01-13 11:12  悬赏 0  发布者:baiyjs 给我留言  回答:(1)
乡村省道路面,丁字路口,双向均为单车道,路面视野开阔。机动车通过省道和村道交叉路口时超速行驶,并以避让电动车为由驶入逆向车道(刹车30米痕迹均处在逆向车道),将电动车驾驶员撞死,交警认定结果为:电动车一方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机动车有超速行为,其驶入逆向车道是让出正常行驶车道给电动车通行,在这一起事故中双方同等责任.
交警认定明显的有编袒行为,我现在已上诉支队复议,如果复议结果仍然维持原判,我上诉法院能有多大胜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3 11:58
法院要求变更认定结果的可能性还是较大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黑龙江黑河
广东茂名
广东广州
浙江金华
山东聊城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67
黑龙江 黑河
人气:1702
广东 茂名
人气:18795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498
广东 广州
人气:1302
广东 广州
人气:393171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