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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同居后退婚,退还彩礼及首饰,男方还要求赔偿

湖南-长沙 02-11 20:14  悬赏 0  发布者:有人来乐 给我留言  回答:(1)
这是我一个姐姐碰到的问题,在14年年初,她和一个男的认识没多久就订婚了,订婚后就和他同居,并在几个月后有意外有了孩子。但在他们都不知道有孩子的时候,姐姐感冒发烧吃了孕妇禁用药物,所以最后在两家人的商量下,把孩子拿掉了,手续费用及后期护理都是我家出的。再由于种种原因,我姐姐和男方不合,想退婚。我们这边是愿意退回当初彩礼及他们给的所有首饰东西,可是他们那边还要求我们再赔偿将近2万。请问这合理吗?我们是否也可以要求他们赔偿?关于这种情况有无详细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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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11 21:17
男方的要求是不合理,可以不予理睬!你们仅属于同居关系。要求毫无法律依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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