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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班期间同事因工作原因先行动手打人,我昏倒住院后她不想承担任何责任,我应当承担任何责任吗?

黑龙江-伊春 02-12 11:24  悬赏 0  发布者:651217……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是通信公司的营业厅店长我在上班时间,本单位员工商务客户经理,在营业厅营业员处办理补卡业务,营业员提醒她需要缴纳15元补卡费用,她对此收费表示不认可。她便喊我,问我应该怎样处理,当时她和我说单位的规章制度补卡,系统自动收取费用,我的解决办法就是已系统为准,你是单位的老员工了,单位补卡收费,你也知道,如果你有异,可以找单位主任,局长处理,我能做到的就是给你详细的解释。她当时就非常气氛,认为我在为难她。她便动手给我一剂耳光,先行动手打人,她并不离开,还往里冲,并叫骂着叫我,我出去后和她理论,她对我拳打脚踢,剖开大骂,我们变扭打到一起,被她打倒到墙边,我后脑创到墙上后,倒到暖风上,同事见此情况,刚把我搀扶起来,她又对我大打出手,直至我昏倒在大厅中。再我醒来后手指盖掉了一半,正在流血,其余同事和领导赶到后,把我抬去医院进行检查,最可气的是在我去医院后她在营业厅没走,数分钟后她告知营业员用户的卡好使了。在此期间我们营业并为对此卡进行任何处理。在医院因刻到头部医生建议住院观察治疗,到派出所进行报案,经局长与派出所协商,此事先由单位协商处理,当天对方上了一下午班,到晚上她也去医院住院了,她身上有轻微挠伤。经协调开始对方同意公开赔礼道歉并给予5000元补偿,单位承担医院费用,现在对方又反悔了,耍无赖了,认为过错各占50%,自己承担自己费用,请问我走出台席,还手了有责任吗,我的伤严重,如果经过派出所,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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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12 11:31
你好,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追问:

请问我走出台席,还手了有责任吗,我的伤严重,如果经过派出所,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回复时间: 2015-02-12 12:12
您好,建议及时报警,也可以来电进行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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