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张鸿  
已解决问题

离婚后的房产分割.

 01-14 12:10  悬赏 0  发布者:ssge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十堰 回答:(1)
房子是婚后起的,房产名字是公公的。在结婚期间,我在家做家务照顾女儿。由于丈夫过错(经常生气就打脸,辱骂,自己还说外面已经有人),他先提出离婚,房产我有份吗,怎么才能争取到更多利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1月15日 10时20分
房产登记为你公公的,不属你夫妻共同财产;但未分家盖的房屋应属家庭成员共有。
丈夫过错导致离婚的可以请求赔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江苏无锡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山东潍坊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23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354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