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皓元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单位笔记本电脑失窃案

福建-福州 01-14 17:21  悬赏 10  发布者:aurumi……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1年1月4日晚上公司笔记本丢了一台。价格人民币3500元。
在那晚据当事人所说笔记本是在17:40关机的,丢失的时候就是17:50分左右估计。
在那个时间段办公室就只有我与三个同事在。因此摄像头拍到的是我倒数第二个出门。现在公司抓住我背包提包这个疑点。怀疑我身上。我应该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今天1月14日了。据公司是说报了公安,至今没见公安进来录过笔录。但本人知道没有的事情是不能乱承认的。但人家非认定是我。请问我如何处理。谢谢。期待答案。
问题补充:
清者自清这个道理明白的。
提包的理由构成证据吗。可以告他们诬陷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4 17:24
非你所为,你怕什么,你无义务证明自己清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22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4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55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2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