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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大窑村委会为村民办事不尽责!

内蒙古-呼和浩特 02-25 15:07  悬赏 0  发布者:张巧力 给我留言  回答:(0)
新城区大窑村委会在2012年把我家的**补偿款发错给已迁往包头工作40多年的一个市民人,我要求纠正错误时,村委会软弱涣散一直没有解决。2014年5月26日我把诉状送往法院,一个庭长接受了诉状,10月17日法庭在村委会现场开庭调查此事,确实了事情的真实性和错误性,事后,我去找村委会 村干部说!违法领取补偿款的包头人扯皮耍赖不给,你去找法院,我已经70多岁了 丈夫已去世 只好去法院常给庭长打电话,庭长说包头人有病,住院的了 等等!在等等!!!
   在1月4日接到法院电话 让5日下去3点过去 当我过去以后  庭长说;包头人说;那地是荒地 是他的; 我说不通这个人, 其实二轮承包土地就没有荒地 庭长说 包头人还向我提出了要求,  这要求全是违法无理的要求, 庭长为什么不用法律抵挡呢?  总而言之没结果,却把诉状摔给了我, 让我重新起诉!
    党的十八大关于建立健全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明确指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失职要问责 违法要追究 
    为什么5月26日接受诉状? 为什么10月17日现场做了调查?  为什么翻来覆去忽悠了我多半年? 为什么让我重新起诉?   1584917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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