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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河北-石家庄 01-17 18:18  悬赏 0  发布者:197803……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已经是第2 次起诉了   第一次对方没有出厅   是缺席判决的   现在还是找不着对方  我应该怎么办 还有 就是公告送达  是什么意思
问题补充:
我第一次是用的特快专递送达 的  是他的母亲签收的     第2次  是否还可以用特快专递  如果是他家里人签收了就算 是送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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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8 22:25
你好!可以公告的发生送达,所谓公告送达是指在报纸上公告,等公布期满,视为对方收到传票,法院就可以开庭判决了。
如果回答不够清楚或者不明白可以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1-17 18:24
法院找不到对方的,就要公告送达后才能开庭及判决。
公告送达就是将你起诉的事情在报纸上公布,等公布期满,视为对方收到传票,法院就可以开庭了。
回复时间: 2011-01-17 18:40
你好,公告送达就是将你起诉的事情在报纸上公布,等公布期满,视为对方收到传票,法院就可以开庭了。公告送达是60天,60天后对方不应诉则可以缺席判决。
回复时间: 2011-01-17 19:14
找不到人就公告送达的,将起诉的案情登报,公告60天,60天后对方不应诉则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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