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因离婚造成的身体伤害!

河北-保定 02-28 11:00  悬赏 0  发布者:水心无泪 给我留言  回答:(7)
男女双方因家庭内部债务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离婚,男方半夜一点左右来女方家中接其孩子,在门外大敲大门,女方弟弟不知原由去门外看,因男方语气不善从而双方大打出手,男方手腕部被戳伤,其后女方要带男方去医院救治男方未去,第二天男方父亲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请问这种情况下女方弟弟有什么责任?造不造成故意伤害罪?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6548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2-28 11:03
你好,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追问:

有没有哪方面可以减轻其责任,毕竟他们还没有离婚,从哪方面可以缓解问题的严重性?

追问:

从哪方面阐述可以减轻女方弟弟的责任,请给我一些帮助谢谢!

回答:

你好,不报警的话,私下协商,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2-28 11:06
轻伤以上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5-02-28 11:09
如果只是轻微伤,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建议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2-28 11:12
男方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回复时间: 2015-02-28 13:37
你好,需要看伤情鉴定的结果。
回复时间: 2015-02-28 14:14
你好 涉嫌故意伤害罪的 建议积极沟通。。。
回复时间: 2015-02-28 11:21
看伤情状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辽宁沈阳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宁夏银川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875
辽宁 沈阳
人气:1092535
河北 保定
人气:287515
福建 厦门
人气:12487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8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6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