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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员死亡抚恤金的用途和发放方式

四川-成都 01-18 15:34  悬赏 5  发布者:tKN9872 回答:(2)
我爷爷曾任四川成都金堂土桥区区委书记。于2010。12.19死亡.在10多年前曾与一老年妇女结婚.结婚十余年.可以说没从未尽过一个妻子的责任.也从未在一起居住.爷爷死后丧葬费用全部是我爸妈和姑姑支付.但爷爷安葬过后.爷爷的后妻想把抚恤金占为己有.我想请问公务员的抚恤金是由法律合法妻子继承还是拿来给公务员安葬的费用.还有抚恤金是由子女领取还是由妻子领取.还有请问从结婚就从来没在一起生活.妻子有权利继承丈夫的死后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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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8 17:24
原则上由配偶领取。
回复时间: 2011-01-19 05:56
可以向主管部门进行了解。配偶有法定的继承权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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