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晓航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  朱学田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受诉法院所在地是指当省还是当市的统计收入

黑龙江-大庆 01-18 16:00  悬赏 15  发布者:BOo1942 回答:(2)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我们在大庆法院上诉,这里的“受诉法院所在地是指当黑龙江省还是大庆市的统计收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8 16: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大庆市不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因此按照黑龙江省的。
回复时间: 2011-01-18 23:32
你说的不清楚,需要帮助可以给我电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苏州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9935
河北 保定
人气:163708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6531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