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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买房子给对方两次款。共二十五万。业主因个人因素跑回台湾。无法後续买卖程序。我已住进那房子五年。业主

 03-16 09:44  悬赏 25  发布者:oul5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梅州 回答:(2)
我买房子给对方两次款。共二十五万。业主因个人因素跑回台湾。无法後续买卖程序。我已住进那房子五年。业主至今不出面。我是经仲介买卖。请问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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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3月15日 15时53分
合同效力如果没问题的话,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过户,还是可以操作的。
其它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359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3-02 20:21
起诉要求卖方协助过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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