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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房产分割咨询

 01-18 20:38  悬赏 0  发布者:tengka……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徐州 回答:(3)
婚后 由父母出资按揭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的,且由父母还贷的 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 是否为个人财产
问题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请问这条规定 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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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1月19日 11时39分
你好。1、上述规定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里面的,真正的司法解释还没有出台。
      2、在真正的司法解释还没有出台的情况下,根据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上述房屋的权属要根据具体的出资、房产证的取得时间等确定是全部、部分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还是对双方的赠与。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8 20:52
如果无特殊约定,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即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补充:该规定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没有法律效力,目前生效的只是解释(二)
回复时间: 2011-01-18 20:47
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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