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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私下转让的经济适用房是否能要回

湖南-邵阳 01-19 21:52  悬赏 15  发布者:sad428 回答:(3)
过了3年才发现丈夫私下转让出了自己名下的经济适用房,一直没过户,国家有规定5年后,他们有签了《转让协议》现在要用什么方法要回属于我们的房子,因为对方不肯退还,说他也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可是他当时还是用我丈夫的名义买了我们的经适房,我能要回我们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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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长沙]
  • 刘昱律师 VIP
  • 电话:13907316483
  • 162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1-20 00:10
房子没过户就是属于你的,你可以在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拥有你的房子。
回复时间: 2011-01-19 21:57
可以考虑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1-19 22:16
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在你们婚前还是婚后,请予以明确。
就你所说情况,我认为如果婚后以你丈夫名义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无权单独转让。你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确认转让无效,这是一个突破口。
另外一个突破口在于,私下转让经济适用房是违反国家关于经济适用房的强制性规定的,你可以依据《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无效的有关规定,要求确认转让协议无效。
以上两个突破口,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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