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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己三岁,监护权问题

香港-香港 01-28 01:26  悬赏 30  发布者:marsha……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有跟女友结婚的打算,但我实在很心乱,不知所措,希望大家耐心的看,多留言指导一下,出一下主意。万分谢谢!

本人是香港人(下称我),女友是大陆人(下称女方)。女友三年前和一个大陆男人(下称男方)生了一个孩子,但没有结婚。女友未婚生子,现在想争回监护权。

1. 我是来自香港的好男友,在中国内地有一女朋友 A。

2. A 与国内男友 B 非婚姻生了一小朋友现时 3 岁,过去3年因工作关係未能亲身照顾小朋友。

3. 小朋友一直由 B 的母亲照顾。

4. A 的财政能力较 B 好。

5. A 拟在中国内地法院申请取回小朋友的监护权。


之前男女双方未婚生子己三岁,女方因为自身家庭问题不能带小孩,所以女方三年基本上没尽任何对孩子责任义务(不论金钱或情感上)),而男方母亲一直负担起所有照顾责任。
女方因不爱这男不愿结婚,孩子也因此上不了户,因没钱给罚款也没办结婚证。孩子三岁了,要上学了,女方想解决孩子的问题,女方想要回孩子,但能提供的经济环境稳定性并不比男的好。
女方自已一人出来工作,而工作也是夜班,房子是租的,女方父母和女方工作地方不同,不能帮忙照顾,女方父母也因工作没能力照顾孩子。男方家住农村没什麽钱,物质环境没有特别好,但男方母亲能担起日常照顾。三年来己证明了一切安好。
总的来说,女方赚钱能力较强但不能完善照顾,男方环境稳定但物质金钱不够。

1.三年没尽照顾责任这点是不是非常难伸辩,出法官印象不好,也反映女方承担不够诚信不足,十分影响能争到孩子监护权的机会?
2.如果我(香港人)和女方(大陆人)结婚,在女方能来香港定居前,我搬回内地同女友居住,并能提供比男方更好的经济环境给孩子,如教育医疗生活环境,一个有继父亲母的双亲家庭环境等等,这样增加胜算能补足母亲三年来没尽照顾的义务吗?
3.正常来说非婚生子女的监护权,在双方能给予孩子的照顾相约,是不是大机会点给母亲一方?女方能争到孩子的机会有百份几? 
4.如果把我作为女方的男朋友或未来丈夫的角色所带来给予孩子生活质素提升不作考虑。在只有女方的情况下,不稳工作和居所,孩子没人照顾,但金钱物质较好,有什麽可以增加胜算,在提诉前有什麽改变或承诺可以準备。

还有,希望大家指导,在正式提诉前,根据法律的观点,大家有什麽建议我有什麽实质的行为我可以做,或是有什麽强力的论点或理由我可以伸辩,来增加能争到孩子的机会,使法官更信服女方能比男方更能好好的照顾孩子。万分感谢,有看过这文的,都希望多少也提一下意见!帮忙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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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21 08:21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回复时间: 2011-01-28 07:27
1.法官是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宗旨判决的,可以提供相关证据;
2.会起一定的作用;
3.不是的;
4.提供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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