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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上诉人民法院会如何受理,这样的情况会改判吗?

江苏-南通 03-10 09:56  悬赏 0  发布者:fengyi…… 给我留言  回答:(3)
对方拿到一审判决后,上诉了,上诉理由是他认为房屋估价太高(房屋是他婚前首付购买,后来我们结婚共同还贷,经过了十年已经升值不少)。具体情况是这样:他起诉我要求离婚时,我按照程序通过法院摇号参加司法评估,评估公司出具报告的日期是2014.4下旬,后来又因为他撤诉,我重新起诉等过程,最终判决书是2015.2.15下来的。所以这个时间间隔就比较大,他认为现在房屋已经跌价,地方法院根据那个评估报告判决不合理。提出上诉。(评估报告上写的大致意思是:评估报告正常情况有效期12个月,但因市场变化比较大的情况下,有效期6个内),我想问像这种情况的,估计中级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重新受理,重新评估,重新判决吗?还是会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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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3-10 09:59
这是要先收集证据的
追问:

您好,这能收集啥证据啊,关键就是评估报告能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有没有过了时效的问题吧

回复时间: 2015-03-10 10:00
一般是维持原判决,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一审认定事实错误
追问:

事实没有错误,争议点就是:那份房屋评估报告能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有没有过时效。评估报告是2014年4月底出具的(他起诉我案件庭审时),后来他撤诉,我再起诉他的日期在2014.6月底,审理结束判决书下达日期2015.2.15。请问卞律师,这个评估报告作为判决的依据应该能成立吗,被反驳的可能性大吗?

回答:

程序合法,可作为裁决依据。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可能性不大

回复时间: 2015-03-10 10:47
关键一点是,在你重新起诉后,开庭时,法官有没有对这份评估报告进行质证。如果没有质证(这是低级错误),中院理应发回重审。如果质证了,对方表示认可,则中院几乎肯定维持原判;如果对方表示不认可,理由还是房价已下跌,这意味着法院是未采纳对方提出的异议,这种情况下,中院会考虑房价在那时开庭时是否下跌,从而作出维持原判或发回重审的判决。当然,在中院审理阶段,如能调解结案,那就在中院审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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