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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赔偿的安置房,被开发商同赔偿给多个安置户,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四川-达州 03-10 11:06  悬赏 0  发布者:拆迁户小宋 给我留言  回答:(3)
家住四川达州通川区箭亭子街,于2009年拆迁,开发商四川成都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拆迁时与开发商签订赔偿协议(共赔偿3套住房一套为120平米两套为50平米),现已知的是开发商将一套50平米的同时签订了两个拆迁户,另一套120平米的抵押给了投资公司,这种情况一直到最近所有的拆迁户和购房者到市建设局进行房屋统计时才知道,我们一家五口在外租房六年了落得这样的局面,我该找谁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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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10 11:20
您好,可以起诉开发商维权。
回复时间: 2015-03-10 11:08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 2015-03-11 08:08
起诉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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