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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聘用单位是否有一定的经济补偿?又是如何计算的?

浙江-宁波 03-10 20:04  悬赏 0  发布者:fks258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老婆退休后,原单位继续聘用(退休后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在2014年12月15日下午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势严重,左手手腕桡骨粉碎性骨折,右手骨折。伤残尚未评级,聘用单位多次催我老婆写辞职报告,这辞职报告是否要写?聘用单位是否有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可以经济补偿的话,又是如何计算的?(我老婆是在2004年4月进入聘用单位,2010年11月份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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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3-10 20:22
司法实践已经有交通事故赔偿,就不能认定工伤,已退休经济补偿一般也没有。
回复时间: 2015-03-10 21:35
退休了。。不能认定工伤了。
回复时间: 2015-03-11 10:07
已经退休返聘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同时也没有经济补偿金。只能对交通事故进行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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