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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上海-嘉定区 03-11 23:48  悬赏 20  发布者:ice528…… 给我留言  回答:(9)
户主与其前妻有套房产,并有一女儿。户主将房子卖出后再婚并孕有一子,后户主发生意外死亡,但卖出后的房子未过户,房产证上登记的是户主和其女儿的名字。户主死亡后,我们委托其女儿(已成年)签字过户。但现在户主再婚的妻子就房屋归属权提起起诉。(争论点:户主在死亡后,没有户主的签字何以能过户。)请求律师能给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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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3-12 08:44
房屋的所有权与再婚的妻子没有关系,但是现在“户主”已经去世,属于“户主”的房产份额就成为遗产,再婚的妻子也属于法定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5-03-12 09:05
配偶对户主房屋份额享有继承权。只能先继承,再交易。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5-03-12 09:50
与前妻的房产,没有前妻和女儿同意怎么可以出售?但再婚妻子、儿子和女儿对属于户主的遗产是可以主张继承的!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此类纠纷,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5-03-12 10:30
你好,房屋发生继承时,配偶和子女同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房屋出卖后如果未过户,则先发生继承再进行交易。具体问题建议电话沟通。
回复时间: 2015-03-12 10:34
户主在卖房行为完成后与现任妻子再婚的,因此该房屋没有再婚妻子的份额。建议你方积极应诉并提起反诉要求其再婚妻子和女儿共同协助完成房屋过户事宜。
回复时间: 2015-03-12 10:42
收集证据,积极应诉,并提出反诉要求确权过户。
回复时间: 2015-03-12 11:37
1、买家有权要求过户的
2、出售所得,按照死者的份额依照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3-12 13:36
配偶对户主房屋份额享有继承权。只能先继承,再交易。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5-03-13 12:06
买家应当赶紧起诉维权要求过户吧。没什么好讨论的,你现在要做的是行动。就是起诉要求履行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或者解除合同、退房款。
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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