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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

 03-12 10:49  悬赏 0  发布者:nxvivi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南阳 回答:(4)
婚后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是否有权要回结婚前的彩礼,或是要求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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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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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年03月12日 11时24分
看具体情况: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有权退彩礼。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退彩礼,但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追问:

那女方呢,因婚后男方强迫性行为(不属于性暴力),后使女方对行为产生恐惧厌恶,这种情况女方有权提出离婚吗?有权要求精神及心理上所受伤害的索赔吗??

回答:

未登记自行分开,已登记的,有权离婚,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有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12 11:01
您好,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实际生活在一起,一般是不返还彩礼的。
回复时间: 2015-03-12 11:02
一般不予返还。
回复时间: 2015-03-12 11:15
看情况而定.关于彩礼纠纷的处理,《婚姻法》未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个人认为,以下两种情形应该不属于彩礼返还的范围:
  1、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日常消费等,在计算返还彩礼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
  2、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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