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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赠予房产,公证后也过户了,还能通过法律要回吗?

天津 03-13 07:54  悬赏 30  发布者:Slh800…… 给我留言  回答:(8)
男方父母承诺赠予两人一套房子,并在该房屋拆迁时置换一套经济适用房,直接写的男方名字,后来若干年后,男方出轨闹离婚,男方父母怕房产分给媳妇,就做了公证,公证该房只赠予男方,与女方无关,此时女方并不知情。男方父母又将夫妻二人告上法庭,要求房屋确权更改名字。他们这样做法院会判赢吗?女方如果起诉婚内确权该房屋和提起离婚诉讼能挽回损失吗?
问题补充:
写错了,应该是先过户的名字,后公证的,这样的公证是否有效?算不算变相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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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13 07:55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5-03-13 07:55
这种情况是不能要回来的,因为已经办理了过户
回复时间: 2015-03-13 19:20
很难起诉吧
回复时间: 2015-03-13 07:58
赠与房子已经过户并公证的,就不能反悔了的;女方起诉也不能要到房子的,因为其父母赠与明确给男方一个人的,属于他个人的财产,不能分割的。
追问:

公证是在房屋过户之后,我们闹离婚时,之间差了几年,还是瞒着女方办的,法院能采信吗?女方如果要房产加名能加吗?

回答:

父母赠与的财产做公证的,不影响其效力。法院会采信的;女方要加名字,需要你们协议明确赠与部分的财产不是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证就是按份共有的。

回复时间: 2015-03-13 08:01
这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5-03-13 08:02
很难要回
回复时间: 2015-03-13 08:32
不能要回来的,因为已经办理了过户
回复时间: 2015-03-13 08:42
需结合房屋过户时间与办理公证时间、离婚时间进行推理;另外公证赠与和房屋确权是相互抵触的。如需帮助随时拨打电话
追问:

那女方如果要求婚内确权该房屋能加名字吗?

回答:

女方起诉没有胜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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