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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爱人结婚二十多年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女儿以经二十了,只因夫

北京 03-13 09:2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9)
我和爱人结婚二十多年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女儿以经二十了,只因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在北京能办吗 ?我自己有一辆现代车车主是我本人,目前以被她开走。我该怎样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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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13 09:32
这是可以先协商处理的,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诉讼的
回复时间: 2015-03-13 09:34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19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3-13 10:04
94年2月以前且具备结婚条件的,应属于事实婚姻,可起诉离婚。
我的补充: 2015-03-13 10:04
被告在北京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在北京法院办理离婚
回复时间: 2015-03-13 09:28
你好,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属于事实婚姻,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5-03-13 09:30
您好,需要看你们是否1994年以前结婚的,94年以后,没有登记结婚则属于同居关系,直接分开即可,车的问题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的
回复时间: 2015-03-13 09:31
你好,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于事实婚姻,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5-03-13 09:32
具体说明结婚时间,构成事实婚姻的,有权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否则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3-13 09:33
起诉对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可以分割,如属个人财产则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5-03-13 09:35
可以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5-03-13 09:41
直接分开
回复时间: 2015-03-13 09:44
您好,没办结婚证,不算婚姻关系,是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问题以双方协商为主,实在要闹到法院的,具体分割财产时,法官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借同居关系索取的财物,解除同居时,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回复时间: 2015-03-13 10:00
你好,建议诉讼离婚。
回复时间: 2015-03-13 10:01
你好,构成事实婚姻的,可以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5-03-13 10:20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属于事实婚姻,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5-03-13 10:42
您好,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94年之后生活在一起的,直接分开即可。
回复时间: 2015-03-13 12:04
你好!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同居时符合结婚条件,那么属于事实婚姻关系,可以起诉要求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如果被告户籍在北京或者在北京连续居住一周年,可以在北京起诉。
回复时间: 2015-03-13 13:43
可以主张将车要回。
回复时间: 2015-03-13 15:47
您好,您跟您爱人并非是合法的夫妻关系,私下协商分开即可,不用办理离婚。对于财产的划分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分割。
回复时间: 2015-03-13 20:22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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