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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需要付生活费?(儿子的)

广东 01-23 20:21  悬赏 0  发布者:叶滢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姐她要离婚,原因是男方好赌又懒,说出去打工,但他自己儿子都不养的。 他们之间有很多矛盾(具体就不一一说了)我姐说要离婚,男方一再要挟说,你要离的话就要养儿子到18岁,而且一年只可以见三次,时间还是由他定。男方无理的条件我很震惊也很恼火,因为我姐是很善良的人,所以我想问问这女方提出要离婚是怎么一回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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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23 21:56
男方说法没有依据。
夫妻离婚的,孩子跟随一方生活,不与孩子生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1-01-23 20:26
男方不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不知道您姐姐的孩子多大了,一般2岁以下的孩子法院大多判给女方抚养;2-10岁之间,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10岁以上的孩子征求其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直到18岁,只见三次面显然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1-01-23 20:30
女方可以依法提出离婚,子女的抚养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回复时间: 2011-01-23 20:45
你好,提出离婚需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否则法院不判离,孩子本着有利于其成长的宗旨判决,未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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