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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26天的离婚问题

吉林-吉林 01-23 20:58  悬赏 0  发布者:魅惑亮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想请问你,我妹妹09年9.12登记,房子是09年12.16买的,是婆婆家买的,我们家买的家电,现在孩子26天.我妹夫就经常不在家,跟我妹妹吵架,提出离婚,我想知道,我们能享有什么权益,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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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23 21:13
孩子才26天,你妹还在哺乳期内,你妹夫无权起诉,法院不会受理你妹夫的离婚案。
回复时间: 2011-01-23 21:03
你好,婚后买的房子和家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孩子判给女方,男方支付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回复时间: 2011-01-23 22:51
如果房子登记在你妹妹她们夫妻名下,就应该是她们的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那是他父母的财产;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财产。孩子26天,这种情况男方一般没有权力提出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法院应该受理,孩子一般应该判给女方抚养,男方承担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1-01-24 09:19
    孩子26天,男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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