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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屋分割问题

北京 01-23 23:42  悬赏 0  发布者:GrI8766 回答:(11)
我老公2003年婚前买房,2004有房屋政权,按揭,2007年结婚后夫妻共还房贷,但婚前首付80000其中60000是全借款婚后我本人还首付借款10000,共同还首付款30000,现离婚房屋卖出算共同财产吗?请帮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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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24 06:35
就还款部分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1-24 06:44
你好,房产证上如果是丈夫的名字,房子所有权归丈夫,还款部分分割,但婚后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回复时间: 2011-01-24 07:40
不属于婚前财产,但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1-24 09:01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但是你可以要求所还款为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1-24 09:18
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与借款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1-24 09:37
房子归老公所有,但可以就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1-24 10:39
房子属于你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可以主张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回复时间: 2011-01-24 10:41
共还房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1-24 14:35
房子仍为他的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的钱你可以要求补偿一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1-01-24 23:14
该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1-25 23:35
你好;
如你所述,该房产仍然为个人财产,但可以主张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可与我联系详谈,北京孙律师:1381010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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