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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结婚一年,生有一女六个月,我没有工作在家带孩子,他总是打我

辽宁-辽阳 03-16 09:1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和老公结婚一年,生有一女六个月,我没有工作在家带孩子,他总是打我,我想起诉离婚要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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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947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3-16 09:42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699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3-19 13:57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回复时间: 2015-03-16 09:20
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追问:

我没有工作,也没有经济积蓄,男方不给我孩子,我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回复时间: 2015-03-16 09:25
你好,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回复时间: 2015-03-16 09:26
可以诉讼
回复时间: 2015-03-16 09:30
小孩在2岁以内,一般会判给女方。
回复时间: 2015-03-16 09:33
您好,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由于你的孩子属于2周岁以下,确定抚养权时优先考虑由母亲抚养,由父亲支付抚养费,建议收集你老公家暴的证据。属于夫妻财产的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5-03-16 10:12
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需要帮助 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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