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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想要女儿。

浙江-绍兴 01-24 12:40  悬赏 5  发布者:Imt8396 回答:(5)
我老公是小舜江移民,我和他1999年1 月22日领的结婚证。户口本上登记是1999年1月19日从王坛迁入。那么从时间上来说,我要和他离婚,我有没有可能分得房子,婚后我们建了三间小屋。我有两个女儿,大的12岁。小的5岁。我有工作,工资是2000一月。我最大的可能可不可以取得两个女儿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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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25 06:58
通常情况下,孩子会每人抚养一个。
回复时间: 2011-01-24 12:43
你好,可以分得房屋,一般情况下一方,如果你能证明对方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不利的话可以由你抚养两个。
回复时间: 2011-01-24 12:47
如果离婚,房子平分,孩子一人抚养一个。
回复时间: 2011-01-24 13:29
你可以要求分割房产,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是一人一个,但大孩子已有12岁,一般会征求孩子意见.
回复时间: 2011-01-28 10:16
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完全有可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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