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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民事借贷被纠纷被告,请问没有钱还,强制执行的法律是怎么履

北京 03-19 02:2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是民事借贷被纠纷被告,请问没有钱还,强制执行的法律是怎么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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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19 07:57
可能会被执行财产的
回复时间: 2015-03-19 06:10
你可参看《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
回复时间: 2015-03-19 07:13
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被骗要看证据啊
回复时间: 2015-03-19 09:37
您好,会执行你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5-03-19 09:40
您好,如果您没有按照判决按期限执行的话,原告会申请强制执行,强制冻结或是扣押您名下的财产,拍卖。如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有可能会导致司法拘留的结果。
回复时间: 2015-03-19 09:55
有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冻结或是扣押您名下的财产,拍卖。
回复时间: 2015-03-19 10:15
你好,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5-03-19 11:44
您好,强制执行有以下几种方式:
(1)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当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2)、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可能会为了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拒不执行。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3)、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
另一种情况是指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0条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意义,也有对被执行人制裁的意义。 
(4)、建议法院依法处以司法罚款和拘留。
如果查明对方不按照规定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或者申报财产不实,或有财产拒不履行,或者隐匿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依法给予不超过15天的拘留,以及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5)、要求法院依法追究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罪。
根据法律规定,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文书的,且情节比较严重的,可以让法院依法搜集证据将案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3-19 15:49
你好,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执行你的财产,例如拍卖房产、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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