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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辽宁-鞍山 03-19 17:58  悬赏 0  发布者:1小琳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父亲是再婚,于2003年6月份和阿姨同居,2011年7月登记结婚,现在要离婚,但是阿姨管我爸要5万块钱,说是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我爸是鞍钢工人,而她一直在家附近的饭店打工什么的(当然我家从没要过她一分钱,她与前夫有个儿子,她说给儿子攒的,我家从来不问她钱的去处),我查过相关的法律资料,她没有和任何工作单位签署过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我们没有证据可以证明阿姨的工资情况,可是我爸有单位,这样的话如果按法律判是不是我爸得给她拿钱呢?
还有她现在外面有人了,有人看到过多次,但同样没有证据证明她出轨,如果有证据的话是不是可以对我爸有利呢?
这些年我爸和她在一起生活的很不愉快,近两年总是借口不回家,三天两头夜不归宿,家里什么事情都不管,也不做,她早已经没有尽到一个妻子的责任,我只是想最大程度的为我爸争取最大的利益,不知道应该怎样做呢?
希望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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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19 18:10
婚后如有共同财产除实质过错外一般均分,另如有证据证明她外遇在分割共同财产上你爸可以多分的。建议搜集外遇证据。
追问:

我有两个问题想麻烦您给解答一下。第一是我阿姨没有和任何用工单位签署过劳动合同,我们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她的收入,但是我爸是国家工人,是有据可查的,这该怎么办呢?第二是我可以用私家侦探收集证据吗?我的意思是在法律上生效吗?

回复时间: 2015-03-19 18:11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回复时间: 2015-03-19 18:18
你父亲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回复时间: 2015-03-19 18:22
搜集证据充分后,可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3-19 18:54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回复时间: 2015-03-19 21:25
到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5-03-20 08:22
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需要帮助 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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