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保险理赔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保险公司以对方无交强险为理由,扣款100元

广东-深圳 03-20 15:30  悬赏 0  发布者:wpfchi…… 给我留言  回答:(4)
在外地,小车与摩托车发送事故,查勘员认定小车全责。小车定损了,但到赔付时,保险公司以拿不出对方交强险为路由,扣了100元。
小车,深圳牌,全险,加不计免赔。外地摩托车无交强险。
请问保险公司的扣款,有法律依据吗?
问题补充:
我向保险公司要了扣款的依据

交强险条款:
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他说是根据第8条的第四款。
他还说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2009版)》不适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20 15:35
你好,不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5-03-20 15:36
没有法律依据。
追问:

我向保险公司要了扣款的依据

交强险条款:
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他说是根据第8条的第四款。
他还说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2009版)》不适用。



走诉讼会胜吗?

回复时间: 2015-03-20 15:55
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5-03-20 16:42
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广西南宁
广东广州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北京西城区
上海黄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18278
辽宁 大连
人气:1193641
江苏 无锡
人气:5102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