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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

上海-浦东新区 03-22 22:11  悬赏 0  发布者:173488…… 给我留言  回答:(5)
爸爸30年前去世,爷爷25年前去世,爷爷去世前,两位老人居住,爷爷去世后,房屋未作分割,奶奶去年去世,并留下遗嘱,房子归小叔所有,请问我是否有权代为继承此房中爷爷的那部分?爷爷去世超过20年,是否超过继承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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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22 22:46
如果没有作出过放弃继承的表示,现在有权代为继承分割此房中爷爷的那部分。
回复时间: 2015-03-23 08:04
你有权代位继承你爷爷遗产。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5-03-23 10:27
你有权代位继承你爷爷的份额。
可以主张继承权。
需要的话,来电联系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3-23 14:44
只要房屋产权未作变更,你随时主张继承,都可以,不过诉讼时效。
回复时间: 2015-03-23 17:27
没有超过的,继承没有时效。我可以帮助你打官司确认份额,可电话联系我详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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