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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了

湖南-株洲 03-23 06:12  悬赏 5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昨天去他校看望同学,他们上课了没有注意,被政教处的老师污蔑爬上进来的,我们解释说是直接走进来的,他就说我们是非法入侵。威胁我们不说名字与班级就报警,其中有言语冲突,后来另一个老师冲上来打了我们。没有伤口。感觉很委屈,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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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23 06:51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5-03-23 09:01
报警处理,并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打人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3-23 11:49
报警呀
回复时间: 2015-03-23 22:30
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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