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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与B 因为小事发生纠纷 A先动手 B正当防卫 A打B头部 B正当防卫 把A嘴巴打破出血。

北京-东城区 01-27 21:15  悬赏 0  发布者:yuexu1…… 给我留言  回答:(4)
A与B 因为小事发生纠纷 A先动手 B正当防卫 A打B头部 B正当防卫 把A嘴巴打破出血。  

事后A报警 要B赔医药费,此事该如何处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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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27 21:25
很可能被定性为互殴!
回复时间: 2011-01-27 22:35
需对各自的过错负责。
回复时间: 2011-01-28 00:08
   不构成轻伤,不追究刑事责任。民事上处理,防卫也就是自卫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伤害由防卫的对象承担。
回复时间: 2011-01-28 11:09
互相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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