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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银行取钱遗失柜台银行,业务员没提醒,银行有没有责任?

广西-柳州 03-24 13:23  悬赏 10  发布者:419357……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裕达金座2栋4单元的业主,2015年3月23日中午11点半左右,我在来宾市兴宾区金色宏都附近的中国银行取2万元钱,当时由于我太急,只拿了一万,另一万看不见,也不记得数看,就走了,几分钟后拿来一看,发现少了一扎,立即回到银行找,银行工作人员调出监控,看到了我走后还有一扎钱在那里,可惜工作人员没看到,一会儿一个客户来存钱,当时工作人员问他存多少,他犹豫一下,说,你数看看,当时工作人员也觉得有点奇怪,可是没能引起重视,给他办了业务。那个客户手上的三万块钱是有白条扎的,里面的一扎是用胶圈扎的,也就是刚刚工作人员点给我时扎的,他也觉得有点熟悉,可是又不好多问,就给他办理了存4万元的业务。通过看监控后,银行领导和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这位客户,蛮久没联系上,中午1点多时我再到银行了解,工作人员说那个客户联系上了,可是他不承认拿了柜台上的钱,行长等工作人员亲自找到这个客户进行协调,但协调没有结果,银行要求我们报案,我下午6点多后到城北派出所报案,工作人员要求我们第二天再来作笔录,第二天上午9点左右我再次来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可是派出所领导说这是民事案件不能立案,要求我们到法院起诉,于是我们要求银行给我们提供那段录相和那位客户的信息,可是银行方面说不能够,现在我们要求银行方面给我们一个可行的处理方式。客户的钱遗失在银行柜台,工作人员没能及时提醒,银行有没有一定的责任?工作人员要求我们第二天再来作笔录,第二天上午9点左右我再次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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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0347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3-25 12:11
你好,银行有义务提供身份信息给你们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5-03-31 10:38
自己遗失的,太疏忽大意了,在想什么呢,柜台没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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