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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后来写的协议没有到公证处公证,(但双方都签字、按手印)能生效吗?

内蒙古-巴彦淖尔 01-28 13:36  悬赏 10  发布者:yxU9441 回答:(3)
离婚协议上写的房子一人一半,一年后,双方又写了一份协议“房子”暂由女方居住等孩子满18周岁后, 房子在做处理(双方都签字,按手印)就是没有到公证处公证。可现在男方要卖房子,女方不同意,要按协议写的办理。请问女方能成立吗?这份后来写的协议能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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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28 13:41
协议有效。
回复时间: 2011-01-28 13:58
协议有效,可以依协议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1-01-29 12:19
如果女方不同意,男方无权卖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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