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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的车从景德镇市乐平市到鹰潭市火车站接我与一个朋友,中途朋友说两三天没休息好

江西-景德镇 03-25 03: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朋友借的车从景德镇市乐平市到鹰潭市火车站接我与一个朋友,中途朋友说两三天没休息好,很累,叫我开换他休息会,在国道上回来的路上,因车主打电话给朋友让其赶紧还车回来,导致朋友坐在副驾驶指挥我马上上高速,结果在高速开了不到开了十分钟就出了车祸,叫我开车的朋友坐在副驾驶死亡,后排的轻伤,我也重伤住院,花了十几万医疗费。现在交警让我负全责,赔偿死者家属三十几万。还被判了十缓一的刑。死者是我朋友也是叫我开的车。请问这种事故,死者叫我开的车,有责任吗?再请问车主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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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3-30 20:37
你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车主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3-25 21:46
交通事故比较负责,里面参杂着刑事也有民事责任。建议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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