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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

陕西 01-29 16:24  悬赏 0  发布者:susan7…… 给我留言  回答:(4)
请问公民自诉案件中直接逮捕被告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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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29 16:25
合法。法院有权利决定采用逮捕的强制措施
回复时间: 2011-01-29 17:26
你说的不准确,传讯,若被告人不到庭,可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法院可决定逮捕。
回复时间: 2011-01-29 17:41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利决定采用逮捕的强制措施。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1-01-30 19:02
合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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