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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未婚生育

 01-30 19:24  悬赏 25  发布者:宝贝22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湖南 回答:(4)
您好,我今年20岁,15岁的时候不懂事交了男朋友,16岁怀孕了,17岁不到生了一个女孩,现在还未结婚,想跟男的分手,但男方不同意并一直纠缠,我该怎么办?小孩一般会判给哪方?我需要付抚养费吗?抚养费一般多少?谢谢,我很急!
问题补充:
我没有固定工资,抚养费按每月收入的20%-30%给吗?现在工资1000,那以后工资3000了呢?要按3000的20%-30%给吗?
   我如果不想要小孩,就必须得付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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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1月30日 21时37分
直接分手就行,孩子协商不成起诉,法院本着有利于其成长的标准判决,判给对方的话,你需要支付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30 20:45
如果分手,孩子已经过了哺乳期,可以由男方抚养,也可以由女方抚养。抚养费按照收入的20%---30%支付。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7801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1-30 21:40
1、可以自行分开;
2、孩子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判决归谁抚养,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抚养费,一般为固定收入的20-30%,如实际变化的,可要求变更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1-01-31 10:21
属于同居关系,如果分手,孩子已经过了哺乳期,可以由男方抚养,也可以由女方抚养。抚养费按照收入的20%---3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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