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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下交通肇事致死是否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急)

吉林-吉林 09-20 06:07  悬赏 20  发布者:oversx…… 给我留言  回答:(5)
某公务人员,工作时间在市区内驾面包车返回单位途中,在正常行车道(没有限速标志)行驶过程中,突遇一骑乘单人电瓶车男子,在没有打转向灯、手势、观望的情况下突然强行左转侵入机动车道,驾驶员因躲闪不及将该男子撞到,驾驶员遂主动报警并将伤者送至医院急救,但因伤势过重,该男子死亡。请问该驾驶员是否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经济赔偿是否由该驾驶员所在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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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9-20 06:50
没有限速标志 不等于没有速度上的限制 各种道路在没有限速标志时的限速  道交法有规定的 司机占多大责任 交警会给出判断的
回复时间: 2008-09-20 07:37
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为面包车方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肇事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经济赔偿由肇事司机与其单位负连带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08-09-20 08:44
根据您的陈述,主要责任在单车人,应当不构成刑事案件,请浏览://***.com/
回复时间: 2008-09-20 09:33
经济赔偿由肇事司机所在单位赔偿。
回复时间: 2008-09-30 11:52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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